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以德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根据《新葡的京集团4321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要求,决定评选第七届“校长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籍的2009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现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按照“四有新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学习成绩优异,入学以来一直获得一等优秀或专业奖学金。
3、表现突出,曾获两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4、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人数
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推荐。
四、评选程序
1、校长奖学金要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对照有关条件充分酝酿,并经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由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出候选人,经公示后,报校长审批。如果推荐候选人人数超过毕业生总数的0.3%,则需要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比例从候选人中择优产生。
2、评选结束后,学校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五、推荐要求
1、各学院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择优推荐,并负责对所推荐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介绍。
2、请于5月18日前将候选人汇总名单、《新葡的京集团4321校长奖学金申请表》书面版交至学生管理科(1#401室),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科邮箱:xueshengke@sda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0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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