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2009年寒假期间开展“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29 作者: 浏览次数:21

关于在2009年寒假期间开展“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切实提高高校辅导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按照省高工委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在2009年寒假期间组织开展“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与家庭、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促进辅导员深入了解社会实际,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活动要求

    家访对象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通过家访有助于辅导员了解当前大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家访活动应与探访、慰问贫困大学生家庭活动结合起来,与开拓大学生就业市场结合起来,与开展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家访结束后,辅导员应向学校提交一份家访报告,报告应包括被访学生姓名、家访时间及地点、家访目的、被访家庭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可附必要的图片资料)。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真实描述被访学生家庭的客观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三、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开展“千名辅导员访千家”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家访活动顺利进行。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向广大辅导员阐明家访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辅导员踊跃参加家访活动。要严明家访纪律,不要给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要加强辅导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防止辅导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辅导员参与此项活动的情况及家访报告,将作为对辅导员进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考虑,今后,凡申报校级优秀辅导员和省级“十佳百优辅导员”的,必须具备家访的工作经历。

    四、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院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09年2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学生科,同时上报电子版。学校将评选先进个人,并择优上报1―2名在此项活动中表现出色的辅导员,省委高校工委将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工处

                                                200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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