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清) 2011年,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和我校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工处重新修订了《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作为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新办法确立了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原则,规范了勤工助学薪酬标准,严格了勤工助学工作程序,明确了勤工助学各方权利义务。 会上,吴衍涛对各用工单位前期的勤工助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落实国家和学校系列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各用工单位要更加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把“解困、助学、励志、锻炼、成才”作为开展勤工助学工作、衡量勤工助学效果的重要标准;要按照“少、精、高”的原则科学设岗,增强勤工助学用工实效;要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加强教育,确保勤工助学用工安全;要加强勤工助学监督考核,保证薪酬公开透明、按时足额发放;要用“真心、真情、真爱”去关心、关怀、关爱每一位勤工助学学生,使每位在岗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得到锻炼、受到教育、有所提高,切实发挥学生“三自”作用,努力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 会上 ,学工处副处长李广松部署了近期勤工助学重点工作,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发挥勤工助学的教育作用、加强学生考核、岗前培训及日常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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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勤工助学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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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5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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