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设立学生发展性资助,“阳光成才”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近年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牢固树立“以生为本、育人为先”的资助理念,在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开展了以学校奖助学金为基础,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以勤工助学、社会性奖助学金为重要补充的多元资助模式,有效覆盖了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3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总金额2048万元,人均2000多元。随着社会发展,在解决经济困难基础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能力培养、素质提高、精神塑造等方面的需求更加迫切。为此,学校继续拓展学生资助形式,设立学生发展性资助,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成效。 发展性资助是指在充分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性需要的前提下,以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为导向,通过学生自主设定发展目标和行动计划,学校给予学生一定经费支持与指导,最大限度满足学生长远发展需要的一种资助形式,是对目前资助体系的完善和加强。根据《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生发展性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山农大学通字【2014】13号),学校以“项目式”资助模式对学生实施发展性资助。学生可自己组织团队申请也可个人申请项目,项目内容要求与学业提升、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素质拓展等有关,项目形式可以是课题、竞赛、活动等,学生要自主设计方案、自主实施项目过程、自主完成项目总结。学校设立学生发展资助专项经费,为每个项目提供1000—3000元经费支持和指导教师。 为做好2014年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学校制定了《关于开展2014年新葡的京集团4321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山农大学通字【2014】14号),项目申报分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和上报备案三个阶段实施,5月初完成项目立项。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学院成立了发展性资助工作指导小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为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提供政策、场所、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项目执行期为1—2学期。
文章来源:学工处 |
学校设立发展性资助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
- 发布时间:
2014-04-10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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