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让法治的种子植根于学生的心田

  • 发布时间:
  •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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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让法治的种子植根于学生的心田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山东省教育厅厅长左敏表示,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实现了在新时代宪法的与时俱进和完善发展。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顺应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心声。我们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基宪法基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教育系统承担着重要使命。全省教育系统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的重大历史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希望与未来。在这一时期加强宪法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牢固的宪法法律信仰,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对培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至为关键。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实施,是向广大学生进行宪法教育的重要契机。要实施好青少年学生“法育工程”,构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宪法精神、落实宪法原则,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素质。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宪法教育。在高校普遍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在中小学开展宪法朗读、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活动,组织开展大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竞赛活动,广泛发动,层层选拔,讲好宪法故事,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让法治的种子植根于每一个学生的心中。

  把宪法作为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恪守宪法原则,践行宪法理念,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管理人员要在学校管理和各项教学活动中,自觉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将宪法原则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宪法,将宪法精神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依法执教,做宪法精神的传播者、践行者和示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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